靠靠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落秋中文网www.1pa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到跨年演唱会前,临时标记的印迹已经完全消失,任和留在简希文身上的味道也无痕无迹了。

简希文唱了两首新歌,一首快节奏舞曲,曲风明快,舞蹈热烈、鲜明,精准迎合市场热度。另一首却是简希文自己作词作曲,歌名叫《森林的颜色》。

任和几乎天天跟着简希文,却没听过这首歌。似乎每次排练这首歌的时候,轮到的都是王宏朗。

他站在后台,看着台上灯光中心的简希文唱着歌,漂亮、璀璨,像一颗宝石。

我在森林里醒来

细碎的光闪耀林间

深绿色的天

灰色的印迹你的脸

透明的雨浇灌这一切

植物学家收集每一种茂盛的绿意

解读它们的名字与气味

音乐家们收集每一颗冰凉的雨滴

谱写肖邦的钢琴曲

我静静躺着

悠长缓慢温暖的呼吸

你慢慢靠近

湿热缱绻你的气息

不言不语

我们静静地待在一起

在雨后的森林

在花的香气里

合成器迷离、梦幻,有一种在湿润雾气中穿行森林的朦胧感,而钢琴声一声声犹如雨滴,在心脏深处滴出涟漪。绿色的灯光包围简希文,像一团雾气包裹着一朵花。雾气缓缓移动着,简希文在里面犹如蒙着轻纱,梦幻犹如森林里的精灵,优雅前行,深情吟唱,美丽的双眼认真凝视每一个为他疯狂的人。

就好像他是为你唱的这一首歌。

第36章 公主与骑士

直到演唱结束,主持人采访简希文新歌的灵感来源,任和才回过神来。

简希文在台上言笑晏晏,自然无比回答:“这首歌的来源真的很奇妙,是在参加《一起看星星吧》时候,来的灵感。”

主持人:“我听说了,但是我听说的跟歌词里那么浪漫的情形好像不太一样哦。”

简希文笑:“是的,当时情况有一些严峻,具体的你们看下一期的《一起看星星吧》就知道啦。当时我一个人在野外的森林里醒来,清晨,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。是一种我过去从来没有过的体验,非常的安宁,清晨的小蓝山非常漂亮,感觉天地之间好像只有自己一个渺小的存在——然后新歌的灵感就来了,几分钟就写完了这首歌。”

主持人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异界之邪尊觉醒

异界之邪尊觉醒

白马出淤泥
一代‘邪尊’木邪铖以一己之力称霸武林,顿悟天道,武破虚空,却在天劫下肉身被毁,灵魂附在异界一名小卒身上得以重生。这里是和神州华夏相似的异界,同样有着武林江湖,在这里木邪铖将活出与上辈子完全不同的人
玄幻 完结 69万字
原神:异世的光芒降临提瓦特

原神:异世的光芒降临提瓦特

又摸鱼的一天
(在原神中变成迪迦奥特曼)(无女主) 当黑暗降临时,总有一道曙光照耀着大地,黑暗过后终是黎明... ...... 圆光古是个中二少年,同时也是一个特摄迷,和游戏迷,试问谁不想成为迪迦,拯救世界呢? 在一次偶然的遭遇中,圆光古穿越到原神的世界中,可这个原神却有点不正常... “拜托,这是原神啊!这是提瓦特啊!迪迦里面的金字塔怎么会在这里啊?”圆光古苏醒就看见了面前巨大的金字塔吐槽道。 .......
玄幻 连载 71万字
命中的私藏

命中的私藏

十步芳草
因为她的世界一塌糊涂,才得以听见最真诚的情话,最动人心弦的命运之说。?文案一世人都喜欢算命,喜欢窥见未知数。可惜,许善若不喜欢。若用五颗星来评定对算命的喜好度,她一
玄幻 连载 11万字
女主当爹那些年

女主当爹那些年

蓝艾草
文案金不语从小被亲娘女扮男装当嫡子养,肩负着继承家业的重任。母亲过世之后却半道上长歪了,花天酒地养外室,见到长的好看的男人也敢往家抢,名声烂了一座城,气炸了亲爹的肺管子。被抢回来的今科状元独孤默:“……世子,我有话要讲!”定北侯金守忠意图谋反,金不语感慨人生艰难不想造反,她只想躺平咸鱼。如何在株连九族的大罪里把自己摘出来,成为了金不语世子生涯里的一大难题。庶母想要左右她的婚事,掌控她的人生,金不语
玄幻 连载 87万字
假面【1V1 高h】

假面【1V1 高h】

弃妇的表妹
夏朝瑰前世因为生孩子难产,命运女神让她重生,看着季崇华熟悉的脸,她打定主意这辈子要苟到底,再也不傻乎乎的告诉季崇华自己有多爱他;再也不热烈阳光的冲他笑;再也不告诉全世界自己要成为最好的季太太,她不想再喜欢季崇华了。只要苟到他和沈轻烟这个死绿茶在一起后顺顺利利离婚就好了,她要拿着离婚的钱去潇洒,反正季崇华这个烂东西从来没在床上让她爽过,她离婚后要找十八厘米的小奶狗和二十厘米的小狼狗。季崇华一觉醒来发
玄幻 连载 11万字
初恋诱人的腚沟子被校霸占有(性霸凌)

初恋诱人的腚沟子被校霸占有(性霸凌)

jinglebellchang
那是五年级的下学期,班里转来一个叫千哥的体育特长生,练田径的,球也踢得好,跟我这原先的“矮富帅”班草比起来,人家是妥妥全方位碾压我的“高富帅猛”,个头高我近一头不说,从发型到穿着都是那时流行的港台风,身上穿的阿迪耐克在我们那四线小城里已经属于天价名牌,脚上蹬着一双我们见都没见过的钢钉球鞋跑起来呱呱作响,再说家世,据说人家里是从广东做生意发了财回来的,他有个哥,是个狠角色,开了我们城里第一家ktv,
玄幻 连载 1万字